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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广东退役士兵报考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工作的通知
福建招考网整理自: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办公室 2008-2-26 14:28:03

关于做好2008年退役士兵报考

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民政局、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各县(市、区)教育局、民政局、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实行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粤办发〔2006〕20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实行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就业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粤委办〔2006〕136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劳动保障厅等部门关于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教育管理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07〕86号)和省教育厅《关于转发广东省中等、高等职业院校接收退役士兵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实施细则的通知》(粤教职〔2006〕101号)的有关规定,以及《关于印发<退役士兵报读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高〔2007〕47号)的精神,为做好我省退役士兵报考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

(一)报考条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符合我省安置政策与报考资格、具有高中(中专、中职、技工)毕业资格和专业技能证书,能够正常参加学习的退役士兵。

(二)报名审核:

1、2月28日-29日,退役士兵持本人退役证、身份证、高中毕业证、技能证书、彩色大一寸2张照片到安置地县(市、区)民政局申请报考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经安置地县(市、区)民政局审核符合报考资格后,当场填写《广东省2008年退役士兵报考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审核登记表》(一式两份,见附件一)并交表。表中的考试类型为“高职统考”,考生类别只能选择“城镇往届”或“农村往届”,考生属性为“高职”,考生科类为“高职”,毕业类别可选择填写“普通高中”、“中等师范”、“其他中专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其他中等学历教育”等。尚未办理身份证的考生可在身份证栏中填写《士兵退役证》上的编号。持有军级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技能证书的退役士兵免考专业技能课程证书,但在审核登记表中要填写军级技能证书的编号。参加广东省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证书(以下简称“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的考生,在普通高考报名时,应将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的准考证号码作为证书编号填入审核登记表中,并在规定的时间办理高考报名资格确认手续(见附件二)。

2、县(市、区)民政局须将参加专业技能课程考试的退役士兵填写的《广东省2008年退役士兵报考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审核登记表》一份,作为报考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的报名资料。

3、县(市、区)民政局在3月2日前将《退役士兵报考名册》(见附件三)及《广东省2008年退役士兵报考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审核登记表》加盖公章后汇总送地级市民政局,由地级市民政局汇总审核后,于3月3日前送地级市招生考试办公室(考试中心)审核。

4、3月5日前,地级市招生考试办公室(考试中心)要根据《广东省2008年退役士兵报考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审核登记表》,在普通高考报名网上录入考生的报考信息。负责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的报名点也要在3月5日前录入考生的相关信息。

(三)报考时间及地点:

1、报考时间:3月6日~7日为普通高考网上报名以及“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报名时间。

2、报考地点:退役士兵本人到安置地的地级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办理报考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的有关手续,并携带以下材料:

    (1)安置地民政局出具的《广东省退役士兵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核准通知书》;

(2)《中国人民解放军义务兵退出现役证》或《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或身份证及复印件;

(3)高级中等以上教育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历证明及复印件;

(4)专业技能课程证书或军级专业技能证书及复印件。

(四)无专业技能课程证书或军级专业技能证书的退役士兵,须于办理普通高考报名手续前,在同一地点先进行“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的报考。考生应根据本人的特长和将来的职业意向,选择要参加考试的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的类别。考生报考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时,须进行电子摄像。各报考点须从考务管理软件中打印出“考生报名信息确认单及诚信承诺书”(见附件四),由考生本人核对无误后签名,如考生拒绝签名,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一经考生本人确认后的信息将不能再作修改。“考试合格证书”打印后省教育考试院也不再出具考生信息更正的证明。

(五)办理报考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的报名手续时,退役士兵可向地级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获取登录到普通高考报名网站的考生号及初始密码,登录到高考报名系统网站后(网址为:http://www.ecogd.edu.cn/bm),立即修改并记住登录密码,以备在填报高考志愿及查询高考成绩时使用。考生必须通过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报考须知,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见附件五),在网上自行浏览核对本人的基本信息(含报考信息、简历信息、家庭情况等)。

(六)已持有各类证书的退役士兵须于3月6-7日在报名现场完成高考报名资格确认手续,包括普通高考报名电子摄像、核对报名信息、在核对表上签名等。高考报名信息一经确认,任何人均不得更改。

(七)参加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的退役士兵,在获得专业技能课程证书后,于5月20日到原报名点办理证书编号输入及高考报名资格确认手续。未办理高考报名资格确认手续的考生,原普通高考预报名数据无效。

(八)考生参加高考报名、报考“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需按规定缴纳报考费,高考统一考试文化课收费标准25元/科,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收费标准见附件六。

二、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

(一)开考课程及考试时间

为便于退役士兵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将在4月19日-20日对退役士兵单独举办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本次专业技能课程证书开考课程为《会计》、《电子》、《机械》、《电工》、《旅游》共五门。其中机械课程分“车工”、“钳工”、“铣工”、“数控车工”技能类别,旅游课程分“导游与旅行社管理”、“前台与客房实务”、“餐饮服务-中餐或西餐”、“美容美发与形象设计”技能类别。相关考试内容按《广东省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大纲及样题》(2007年10月版)。开考时间如下:

1、理论考试: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课程名称

2008年4月19日

上午9:00-11:00

电工、电子、机械、会计、旅游

2、操作技能考试:

2008年4月19日下午、20日全天。除《会计》操作技能考试全省统一安排在4月19日下午外,其余课程的操作技能考试由有关市根据实际情况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安排、完成。

(二)由于《电工》、《电子》、《机械》操作技能考试涉及专业设施设备和物品的使用,要求操作者具备一定的基本操作技能,为保证操作技能考试安全、顺利进行,要求考生考前参加相关培训,并凭培训单位出具的“广东省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实习证明”(见附件七)参加操作技能考试,否则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有关考前培训的相关事宜,见本文第四点“考前辅导”。

(三)专业技能课程考试总成绩以等第分数形式公布,分为A、B、C、D、E五个等级。85分—100分为A;75分—85分以下为B;60分—75分以下为C;50分—60分以下为D;30分—50分以下为E。总成绩由笔试和技能考试两个单项考试成绩组成,各占50%。单科成绩30分以下的(不含30分),其总成绩为未达到等第条件。未达到等第条件的考生不能获得专业技能课程证书,不能参加普通高考的文化课考试。

(四)考区安排

鉴于有的地市没有部分实操考试技能类别的考点,为保证考试顺利进行,本次专业技能课程考试(包括理论考试及操作技能考试)全省划分为若干个考区(见附件八),由省教育考试院统筹安排考点并根据报考情况确定《考区安排表》(另文下发)。考生参加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的考区、考点以及考试时间以《应考通知单》为准。

三、文化课考试

(一)退役士兵已经取得军级以上有关专业证书或由省教育考试院颁发的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的,将在6月7日-8日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文化课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

(二)考试内容参阅招生考试部门印发的考试大纲。

(三)考试总成绩以原始分形式呈现。

(四)请考生按市招生办公室规定的时间,领取文化课考试的准考证,凭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四、考前辅导

    (一)组织工作:3月6日前,各市教育局将退役士兵报考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考前辅导的时间、地点通知市民政局,由各市民政局通知隶属县(市、区)民政局,县(市、区)民政局要及时通知退役士兵到市教育局指定的职业技术院校、中等职业学校进行考前辅导。报考人数少于10人(包括10人)的地方,由各市教育局统筹协调解决退役士兵考前辅导问题。

(二)辅导时间:一般不少于2个月。

(三)辅导内容:语文、数学、英语和专业技能课程。

(四)辅导费用:原则上由退役士兵本人支付学费。考前辅导所需学费每月每人不得高于500元。在安置地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适当减免培训费。

五、体检

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08]3号)文件要求,报考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请考生按照当地招生办公室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体检。

六、填报志愿

(一)退役士兵考生高考填报志愿时间,安排在公布成绩并划定了各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后进行,并与报考“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的专科类考生同批填报,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

(二)考生填报志愿时,根据所取得的专业技能课程证书,参照《广东省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招生专业目录》(填报志愿前公布),报考相应的院校与专业。

(三)填报志愿的地点:在安置地的地级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

七、录取

省招生委员会根据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招生计划和考生的考试成绩,单独划定退役士兵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各高等职业技术院校根据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择优录取。在服役期间荣立一等功或被大军市、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可在其文化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荣立二等功的,可在文化总分基础上加10分投档;荣立三等功或被团以上机关评为优秀士兵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普通高考录取工作结束后,由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将各市当年退役士兵的录取名册及录取数据送广东省民政厅,由广东省民政厅将退役士兵的录取情况告知有关地级市的民政局和安置地的县(市、区)民政局。

八、入学

退役士兵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时间办理入学手续。在10月15日前,学校将退役士兵学员所学的专业、年制、安置地等情况逐级上报教育主管部门,由省教育厅汇总后,送省民政厅。14个经济欠发达地区退役士兵学生由省民政厅审核后,按广东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省财政补助经济欠发达地区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社〔2006〕175号)的要求,由省财政厅将补助资金直接拨给承担退役士兵职业技能教育任务的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7个经济发达地区,按当地有关规定,财政部门将补助资金直接拨给承担退役士兵职业技能教育任务的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

九、注意事项

(一)各级招生部门在办理报名工作确认手续时,必须严格按省民政厅提供的退役士兵名单核实报考人员身份。

(二)退役士兵高考报名工作正式开始之前,地级市招生考试机构要确定负责此项工作的高职类报名点。

(三)省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的报考软件请使用1.40 版本,各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可登录网址:http://www.5184.com/kszx.htm下载,用户名及密码:gdeea;年度代码:082。

(四)请各市于3月10日前上报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的考生报考数据,省教育考试院将根据报考情况最终确定考区,并将于3月17日前另文下发《考区安排表》及相关数据到各市,有关市须根据《考区安排表》于3月21日前上报《考场安排表》。上报数据联系人:张东海,电子邮箱:ksfwzx@263.net或ksfwzx@eeagd.edu.cn。联系电话:020-38627960,38627951(传真)。

(五)考生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通知单由各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打印后,在4月1日前送地级市民政局,由地级市民政局在4月3日前转至安置地县(市、区)民政局统一发给考生。考生参加普通高考文化课考试的准考证由各地级市招生办公室通知考生领取。

各级教育局、民政局、招生考试机构必须精心组织,密切配合,认真做好退役士兵普通高考的报名工作和有关招生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加强沟通、通力协作,及时解决退役士兵在报名考试组织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确保报名工作的顺利进行。

 

附件:

一、广东省2008年退役士兵报考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审登记表

二、广东省2008年退役士兵报考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的简明流程

三、广东省2008年退役士兵报考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名册

四、专业技能课程考试考生信息确认单及诚信承诺书(样式)

五、广东省2008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六、广东省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收费标准

七、广东省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操作技能考试实习证明

八、广东省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拟定考区表

九、专业技能课程理论考试考场安排表(样式)

十、专业技能课程操作技能考试考场安排表(样式)

十一、各课程操作技能考试时间及工种类别代码

 

 

 

二OO八年二月十九日

 

 

 

 

 

 

 

主题词:普通高考  退役士兵  报名  通知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办公室           2008年2月21日印发

 

·  附件:1、3、4、5、6、7、8、9、10、11
 ·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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